5月21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通知,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并于8月31日前上报结果。排查覆盖产品质量(含动力电池与整车)、运行监测、极端工况适应性、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安全及事故调查上报等五方面。其中,企业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(重大影响事件12小时内)上报基本信息,5日内提交详细信息,15日内上传技术分析报告。对瞒报、谎报或拒不配合者,将依法采取约谈、通报乃至暂停产品公告等措施。